2017年5月5日 星期五

《如何與非自願個案工作》


Working with Involuntary Clients:A Guide to Practice 
作者:Chris Trotter 
譯者:朱惠英、郭凡琦

              面對法院轉介的非自願案主,同時扮演司法和助人的雙重角色,助人者的角色是難為的,甚至有些治療方法反而會增加再犯率,有些助人者還要同時兼任個管的角色。現在矯治機構的方針,常常是懲罰大於治療的,治療目標的衝突也讓助人者比較難為。這本書用實證的方法,也就是實證式實務工作模式,告訴我們怎麼做。

              實證式實務工作模式指的是將研究結果做為從事實務工作的主要知識來源,不可避免地有簡化的危險,只能測定可以測定的指標,無法適用於個別案主,且可能降低治療的多元性。透過研究,某些治療方式的優劣變得明顯,如讓犯罪者參加同儕團體會增加再犯率。同理心、角色澄清、利社會增強是三個確定有效的干預,助人者的樂觀、希望感和自我效能則是利於治療的因素。有時有效的干預包括:挑戰個案的悲觀詮釋鼓勵他、協助個案指出自身優點、樂觀和幽默、看場合自我揭露,透過談及工作人員遇到的困難,用來同理個案的狀況等等。這些干預不適合用於精神分裂和過度依賴者。

              首先,角色澄清很重要,要能清楚誠實、頻繁地討論治療師的角色和工作者-案主的。司法體系中的助人者常兼具兩種角色而受到個案的不信任,職權如何平衡很重要,該怎麼進行處遇需要說明。個案需要學習個案的角色,包括誰會看到他的檔案?哪些事可以協商?
書中一些示範的舉例:

我會來拜訪是因爲接到電話通報,有人認為你可能忽略了你的小孩,我必須調查ㄧ下,看看他們所說是否事實,我也想知道;有沒有我們可以幫助你的地方。 我的職責是要確保你遵守法院命令,同樣重要的是,我的工作是要幫助你解決讓你進入法律程序的問題。

              同理心能協助案主掌握情緒、碰觸內在的寂靜,將個案的感受化為言辭,表現對個案感受的理解,分享社工自身的感受。純粹的反映性傾聽不如深層感受被了解有效,但真誠同理的助人關係,有可能會讓案主嫌惡不已(可能有精神病性移情或自戀傾向的個案),這時可能提供詮釋和動機式療法比較有效。雖然在有同理心的治療師中,案主再犯率與同理心程度不見得有正相關,但極度沒同理心的治療師會增加案主的再犯率。

              要注意的是,治療師使用同理性傾聽的效果跟有沒有使用「利社會態度」很有關,若只是傾聽,或對犯罪性內容採取支持性態度的話,再犯率會提高。不只是中立的傾聽,要清楚知道自己要倡導何種價值觀,挑戰個案的反社會行為。在案主的千言萬句之中,總有一些顯示出對社會的正向態度。首先,要辨識出案主的哪些言論是利社會的,然後獎賞他(正增強)。對案主合理化後的壞行為,要進行負增強和面質。但面質需要妥善的運用,以面質主訴為主,避免過早面質,並以正面言論配合,同時也要示範,提供案主利社會的替代行為和不同觀點。這部份治療師自己要檢視自身信念和文化背景的差異。

              有幾個原則,危險性原則(risk principle):低再犯危險者,接受高監督和高處遇時,再犯率會提高,而反之亦然。這告訴我們處遇要聚焦高危險群。同儕連結要避免,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對案主影響很大。責備、懲罰、批評、威脅,或另一端只強調內省或關係的處遇。處遇目的不清、角色混淆、不清楚個案的期待、沒有共識、悲觀、治療師自己的不良示範,都是無效的處遇。



1 則留言:

《當代精神分析導論:理論與實務》:精神分析派典的異同&佛洛依德思想派典

Introduction to Psychoanalysis: Contemporary Theory and Practice  原文作者:Anthony Bateman,Jeremy Holmes  譯者:樊雪梅,林玉華 精神分析派典的異同 ...